国庆节将至,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持之以恒纠治“四风”,坚决防止节假日期间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持续纠“四风”树新风,确保国庆期间文明、节俭、廉洁过节,营造崇廉尚俭、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。
现提醒全院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规守纪,不碰纪律红线,坚守廉洁底线: 一、严禁违规收送土特产品、购物卡、电子礼品、电子礼券、电子红包等节礼,或通过快递和电子手段等方式收送礼品礼金。 二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超标准接待,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。 三、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消费娱乐、健身活动。 四、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。 五、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,违规租用、借用、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。 六、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、擅自脱岗离岗或值班期间饮酒。 七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、借机敛财。 八、严禁酒驾醉驾、参加黄赌毒、封建迷信、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。 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
二0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
|
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苏ICP备19006590号
联系电话:0523-86911863 地址: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春港东路98号